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
二、实施机关
1、申请受理: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审批决定: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三、审批内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变更。
四、申报资料
1、申请(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3、原核发的规划条件或挂牌文件(复印件);
4、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5、企业法人工商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7、1/2000地形图(原件)及电子文件;
8、重大项目需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表(原件);
9、环保部门意见(复印件)
10、其它相关资料。
五、审批程序
受理——初审——业务例会研究(招拍挂用地不需要)——公示——审批——办结
六、工作时限
1、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示10天)。
2、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10天)。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
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年内,未能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