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须具备的文件或材料
1、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企业名称及施工合同。
3、监理合同。
4、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及地质资料。
5、资金保函或银行证明及固定资历产项目批准文件。
6、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书或肇庆市混凝土现场搅拌许可(含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凭证)及《白蚁预防合同》。
7、现场管理人员上岗证。
8、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凭证。
二、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流程
1、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提交相关报建资料(详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须具备的文件或材料);3、计收应缴费用,财务开出缴款书及到银行缴款;4、到质监站、安监站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5、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