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简称为许可证)是指一般性经营性网站的主办者向当地区县申请的证书证明,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经营性,经营的内容主要是网上广告、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
国家对经营性实行许可证制度。规定各公司网站必须办理许可证。许可证由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核发。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既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实行许可证制度。从而,证成为网站经营的许可证,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因此,办理证是企业网站合法经营的需要。许可证由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核发。
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和下列条件 :
1、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2、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
5、涉及到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6、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法规节选: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给予罚款、责令关闭网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到当地通信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证或备案。通信管理部门是指各省通信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